-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345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5〕29号
- 发布机构:成人网站-国产成人网站大全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4
各乡镇(街道)成人网站 (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稳健发展若干举措》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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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稳健发展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泉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核心任务,帮助企业有效抵御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发展信心,现立足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助力企业稳健发展举措。
一、强化招商项目“陪跑”服务。强化招商项目服务保障,对招引落地的省外超10亿元项目、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强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新经济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等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具备相应投资规模及技术创新能力的重大招商项目,全程做好项目审批指引、政策咨询解答、落地问题协调等服务工作,助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招商办)、行政服务中心〕
二、调整招商项目考核要求。对与市政府新签订投资协议的招商项目和小微产业园项目,重点考核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及开工投产时间等指标,不实行项目履约保函机制;若项目未按规定建设,被认定为闲置用地或低效用地,按闲置用地和低效用地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条规定施行前与市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招商项目及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的项目,可按新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资源局、商务局(招商办)、园区办〕
三、允许工业厂房分割流转。推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我市工业(产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园区企业已确权登记的存量房屋,可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按幢、层固定界限为基本单位分割为可以独立使用且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经批准可进行分割、登记和转让,用于发展创新创业创造的产业项目或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分割转让后原权利人自留的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占分割转让前确权登记的工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40%。工业用地的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不得独立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或抵押。〔责任单位:市资源局〕
四、鼓励盘活零星边角地。对面积不超5亩、属于扩建项目、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的“边角地”(商品住宅用地除外),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后,支持按相关规定出让给周边用地使用权人进行整合开发利用。简化出让程序,对面积不超过5亩的项目用地,出让前免签项目投资协议。〔责任单位:市资源局、商务局(招商办)〕
五、提升中小微融资服务。落实落细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力争小微融资机制放款金额突破200亿元;深化“政银企担”融资对接机制建设,促进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做好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审核,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通过省“金服云”和市“信易贷”等融资服务平台申请“商贸贷”“外贸贷”等快服贷产品。用好海丝外贸基金等“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持续推行“无还本续贷”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企业无需偿还本金即可实现贷款续期,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允许非金融企业或自然人作为抵押权人,进一步拓宽抵押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资源局、商务局、南安金融监管支局〕
六、推行电费金融产品与保全措施。推广应用“电e金服”平台,通过“电e票”“电e证”“电e贷”等电费金融产品,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针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综合运用分次结算、抵押担保等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电费保全措施。〔责任单位:国网南安市供电公司〕
七、打造“再下南洋”审批快车道。对符合条件的经贸招商团组,纳入年度因公出访计划保障范围,实行“一团一专班”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出入境证件简化实质性审查流程和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长2天以上;对确有实际紧急需求且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企业,推行 “容缺受理” 服务,按统一快速流程办理。扩大APEC商务旅行卡覆盖面,缩短企业申办周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外事办)、公安局、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贸促会〕
八、打造高效通关服务新体系。有序推进口岸升级扩容建设,持续简化海关报关、报检流程,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指导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AEO认证,帮助外贸企业对标AEO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完善制度管理。建立海关业务咨询热线和线上答疑平台,及时解答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通关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泉州海关驻南安办事处〕
九、支持建材智能家居产业“四链”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支持举办专业展会,培优扶强产业链;鼓励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强化创新链引领;推动新一轮高水平设备更新,提升基金发展质效,强化资金链保障;探索人才定向培养方式,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举办行业培训会,提升企业家素质和管理理念,强化人才链支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
十、支持壮大专精特新企业。根据省级技改项目标准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推荐申报范围;达到泉州市级技术创新基金资质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单项冠军企业,按规定程序纳入基金支持范围;建设专精特新特色园区,推动工业设计、技术研发、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园区提供政策倾斜;鼓励服务机构开展入企诊断和培育辅导,对首次认定通过的专精特新企业,由市政府组织专项表扬;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规范培育,对接新三板挂牌通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园区办〕
十一、规范涉企执法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常态化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推行“扫码入企”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纵深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实施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应落尽落、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发改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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