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成人网站 > 政务公开 > 成人网站 > 通知公告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南市监罚送告〔2026〕376号至527号)
2026-06-10 20:10 阅读人数:1

泉州椒丘商贸有限公司等152家企业(名单附后):

  本局于2026年6月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处罚〔2026〕376号至527号),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处罚〔2026〕376号至527号),内容是: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因2023、2024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本局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处罚〔2026〕376号至52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成人网站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

  1. 泉州椒丘商贸有限公司等152家企业名单

  2.《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处罚〔2026〕376号至527号)

  联系人:张艺哲、陈训腾  联系电话: 0595-68989170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九都镇新东街南路136-27号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